鄭州鐵路警察對楊某某進行訊問。鄭州鐵路公安處供圖
7月28日,鄭州鐵路警方披露一起發(fā)生在列車上的猥褻婦女案件,最終,涉案男子楊某某因猥褻他人被鄭州鐵路警方處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。
7月23日10時許,鄭州站派出所指揮室接到K388次乘警電話,要求在鄭州站移交一名猥褻婦女的違法嫌疑人,請求派警。接到通知后,指揮室立即通知執(zhí)勤隊民警攜帶裝備前去接車,執(zhí)勤民警按要求在k388次列車抵達(dá)鄭州站后將嫌疑人帶至鄭州處辦案中心內(nèi)進行訊問。
經(jīng)訊問,該男子(楊某某,57歲,四川人)于7月23日乘坐由沈陽北開往成都的K388次列車,21:05分在葫蘆島站停靠時,楊某某注意到對面座位上的一名女性旅客(王某)。
據(jù)楊某某交代,因王某穿著暴露,就想用身體接觸她。24日凌晨,楊某某發(fā)現(xiàn)王某一直趴在桌子上睡覺,心生邪念,就脫掉鞋襪,將腳放在了王某兩腿之間的席位上試圖猥褻。過了20分鐘左右,王某睡醒并發(fā)現(xiàn)了楊某的行為,用手拍了拍他的腿示意他收回并警告他一次;過了一會兒,楊某不聽警告第二次將腳伸到了王某座位上進行猥褻行為,并用手摸了王某的大腿,王某忍無可忍后選擇報警。
目前,楊某某因猥褻他人被鄭州鐵路警方處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