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從珠海市香洲區(qū)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獲悉,為最廣泛地動員廣大群眾參與反走私、反偷渡專項治理行動,扎牢常態(tài)化疫情防控“外防輸入”防線,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輸入,香洲區(qū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實行反走私偷渡線索舉報獎勵。現通告如下:
一、獎勵范圍
提供香洲區(qū)范圍內參與或從事走私活動、偷越邊境、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等非法活動線索,公安機關尚未掌握且經查證屬實,將予以獎勵。
二、獎勵標準
舉報走私偷渡活動線索,按下列標準給予舉報人(單位)一次性獎勵(以人民幣計算):
(一)舉報走私違法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的,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。
(二)舉報運送、組織他人偷越國(邊)境犯罪線索的,每查獲1艘(輛)偷渡交通工具,獎勵10萬元;每查獲1名組織者(俗稱“蛇頭”),獎勵3萬元;每查獲1名偷渡者,獎勵1萬元。
(三)相關線索已獲得其他部門同類獎勵的,不得重復申請以上獎勵;對不同人員就同一線索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的,按舉報時間順序確定一名獎勵人(單位)。
三、解釋權屬
(一)本通告由香洲區(qū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(二)本通告內容與最新法律法規(guī)不一致的,以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為準。
四、24小時舉報電話
(一)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:0756-8640983
(二)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:0756-8644809
本通告自發(fā)布之日起實施,有效期1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