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晚高峰時段
地鐵上人總是特別的多
更別提有座位了
但不管是什么情況
為了座位大打出手
總是不對的
11月19號早高峰
上海地鐵8號線車廂內(nèi)
兩名乘客為了一個座位
大打出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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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視頻顯示
當時車廂內(nèi)比較擁擠
兩人爭吵到互毆被制止
總共持續(xù)了5分鐘左右
民警到場將兩人帶走時
兩人依然怒氣沖沖
不依不饒
我是軌交總隊的民警,這是我的證件。一旦涉及到動手,而且需要警方處理的話,是要承擔法律后果的,先提醒你們,兩位明白了嗎?還是需要我們介入?
那么
事情究竟是怎么發(fā)生的呢?
據(jù)當事人張某稱
當天早晨6點
他從嘉定一路站著乘地鐵到8號線
因為腳剛受過傷
覺得很累
看到有空位就想坐下
沒想到旁邊的乘客王某也想坐
于是沖突發(fā)生了
張某表示:
我就站在座位旁邊,就想直接坐下來,然后他(王某)就硬要擠我,但他又沒有擠過我,我已經(jīng)坐下來了。我本來體格就比他重嘛,之后他就不服氣了,開始罵我。他罵人太難聽了,全是用臟話在罵我。
張某開始反擊
兩人一直吵到了下一站
王某要拉張某下車理論
張某不肯
于是兩人爆發(fā)了肢體沖突
張某表示:
他到站后,非要拉我下去談,我說我要上班不下去,當時我已經(jīng)開始服軟了,我就說算了算了。然后車門一關(guān),旁邊人一散開,他把包一放,衣服一放,口罩一放,手勢做好,就是要準備打我了,那我只能反擊了。
肢體沖突過程中
張某先被王某擊中頭部
隨后
生氣的張某直接把王某的眼鏡折斷
王某表示:
傷是沒有的,但是眼鏡損壞了,而且是他(張某)拗斷的。
軌交警方以毆打他人為由
給予了兩人分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
軌交東寶興路站治安派出所民警徐駿:
地鐵車廂是密閉空間,兩人的互毆行為,極易引起車廂內(nèi)其他乘客恐慌,嚴重的時候還會影響地鐵運營,因此,我們必須從嚴處罰車廂內(nèi)的互毆行為。
張某對此表示很后悔
真的不值當!下次我會學著謙讓一點,不跟他吵,讓他罵我好了。
網(wǎng)友:現(xiàn)在可以安靜的坐在位子上待五天
希望大家文明乘車
來源新聞坊、網(wǎng)友